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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當鋪借錢的流程????

 

我今天牽機車到當鋪借款,簽了三張文件,一張本票,和一張當票,我想請問就是我回到家後發現,他們沒給我當票和任何文件,這樣會有後遺症嗎???我是借款20000,免留車,月息每一萬元900,所以我一個月利息是1800元,我有問他們說當期是不是3個月,他說不一定,請各位當舖達人幫我解答一下吧????????10點

最佳解答發問者自選

回答者: 凡 ( 初學者 5 級 )
回答時間: 2008-05-23 10:01:31
[ 檢舉 ]
根據當舖業法規定:

第11條,利息年率,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四十八。
48/12=4(每月利息上限)

第20條,倉棧費用最高,不得超過百分之五。

第21條,滿當期限,不得少於三個月,滿期後五日內仍得取贖或付清利息順延質當。

每月所需付的錢,即利息+倉棧費用,最高為利息4%+倉棧費用5%=9%(即上限),一般都是收9%,除非跟當舖有較熟,不然幾乎都是用9%來算的。

20000*9%=1800(每月所需繳的利息(+倉棧))

當期三個月,是指你「連續三個月」沒繳利息,到三個月零五天後(有五天的緩衝期),依法規定,該物品就會成為流當物品,物品歸當舖所有,繳一個月,滿期即延後一個月,以此類推。

另外,如果你利息繳了後,有多餘的錢,你也可以先還一些本金,如本月的利息繳了,你再還金本2000的話,你典當的金額會變成20000-2000=18000,18000*9%=1620(以後每月所需繳的利息),還一些本金後,所需繳的利息也會跟著降低,並非本金(二萬)要一次繳清哦!

至於你說的當票,一般一張當票會有兩部分,一張分割成兩部分,有你指紋跟簽名的下半部,會留給當舖做留底,上半的部分,則為質當人所擁有(即為你),這部分你可以跟當舖業者索取,因為你是原車借款,並非留車,所以有些當舖不會主動拿給你的。

參考資料:
當舖業法:http://blog.yam.com/okpawn/article/15002398
2008-05-23 10:48:17 補充
另外一個重點:當舖是看當票的,不是看當票上的名字,所以那張當票粉重要,原因如下:

根據當舖業法第18條

當票持有人在滿當期日前,得於當舖業營業時間隨時持當票取贖質當物;取贖時,應將當票繳回當舖業,並於當票副聯簽註已取贖質當物。
持當人於當票遺失、破損,應向原當舖業辦理掛失手續。未辦理掛失者,如由第三人持票取贖者,當舖業不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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